程贞手上已经有了一枚周牧原的承诺,简简单单的银色戒指,上面有小颗华贵耀眼的坚硬石头。
本与他商量好了不办酒席,但奈何周母坚持,并从海外知名设计师那里订购来服装,分别穿在祭祖敬酒洞房等等。最后一件设计的最为华贵,一看便知花费创造者许多心血。
而别人日日夜夜制出的精品,竟要自己去糟蹋么。试衣时程贞摸摸玫红衣裳上镶嵌许多但不显得虚浮的种种,恍惚地觉得自己真是命好。
却在把衣服脱下来换成日常仔裤时。看见自己右脚腕上的刺青。黑色的长串字体,斜斜的字。那是她许多许多年的信仰。她在没有遇见周牧原前,依仗这个刺青活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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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你是我的心中挚爱。
那时候这么多表达我对你爱意的图案灿烂色彩,犹豫了一会儿我还是要这个。
因为是真的很喜欢你啊。
亲爱的,唐梓俊。你知道的吧,对吗,我怀揣一生炽热的满怀的一腔热血,胸膛里贮存着随时去爱你的力量。
我像是菩提,生来只能被你打磨。
如果宿命可以轮回,程贞大概会写:唐梓俊与程贞相遇在1999年的12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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